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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在县医院住院期间脑梗康复治疗费用医保不给报销
  •   我家亲属今年三月份患有脑干梗塞,在林口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,打针半个月后进入康复治疗期,在县医院医保办咨询说是康复期的费用医保不给报销,后咨询医保局答复必须要县医院康复科出具病志才可以报销;又咨询医院,医院答复康复科没有住院部,不具备出具病志资格,病人的病志统一由住院时的神经内科出具。但是医保局报销时又不承认神经内科的病志。但在2020年之属蛇的属相婚配表前,神经内科出具的病志,医保办报销时是可以的,今年开始就不承认了。病人是双目失明的残疾人,又面临高额的康复费用,医保局和县医院针对这种情况互相推诿,请领导帮忙解决。

      网民朋友:感谢您的留言,你反映的医保报销问题,经县医保局与县医院面对面座谈沟通后,将康复理疗的相关医保报销政策进行进一步确认和完善,目前,您亲人的康复理疗费用可以按照政策进行报销。

      非常感谢医保局和县医院领导对此事的高度关注,在提出留言到落实政策解决问题仅用了24小时,如此高的办事效率让病人及家属感受到了国家的温暖和党的关怀。尤其是医保局的领导,将政策落实情况第一时间告知病人家属,让病人及家属宽心,真正的解决病人报销的实际问题。作为普通的老百姓,我们感谢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领导,我们也相信“急百姓之所急,想百姓之所想,帮百姓之所需”的领导及班子一定会带领全县人民把我们的家乡建设的更美好!